走在绿荫的小道上,听着树上的蝉鸣,尽管刚才又被李淑芬暴力强逼着,但是她的脸上还是挂着笑容,乐滋滋的走向河边。也许是已经习以为常了,知道哭丧着脸没有用,不如换一个好心情去到没有李淑芬的河边,享受一份清净。
女孩长得很清秀,皮肤雪白,眼睛炯炯有神的,笑起来眼睛像月牙。她和这里的人长得不太一样,面相有点异域,透着股贵气。她全身虽然破烂不堪,透着一股轻巧的成熟感,只是常年不打扮,外表和普通的农村女孩没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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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家中世代都是农民,家中排行老三,由于重男轻女的缘故,他的一个妹妹没能活下来,他就成了家里面最小的,由于大哥和二哥人都很强悍能干,刘义基本上都没有吃过什么苦,他只需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自然也是没有什么脾气。
刘义和李淑芬的婚姻也是家里给安排上的,父母说:“老三性格懦弱,需要找个脾气硬一点的媳妇才能撑得住家,不要让外头的人欺负。”
刘义也是凭父母拿主意,李淑芬虽然脾气有点强势,但是长得也还算过得去,比一般的农村妇女都要有些媚气。
李淑芬是单亲家庭,家中贫寒,只有一个母亲,她的母亲皮肤黝黑,身体壮实,但是还是能看出长得也算耐看。刘义的条件李母还是很满意,刘义念读过两三年的书,看着李淑芬的样子,对于刘义也算是合得来,在加上刘义父母以及哥哥们的强力资助,他们很快就结了婚。
结婚后,家里的一切大小事务都是李淑芬在管理,她不准刘义喝酒,还帮忙刘义一起耕作,甚至是比刘义还能干。
刘义有时还被村里人指点,嘲笑着说着“李淑芬在后面挑着稻,刘义在前面走。”
有时候刘义骂不过李淑芬,就自己偷偷跑出来找人喝闷酒,但是不一会就被掐着耳朵带了回去,还说着,“以后谁都不要找我家的刘义喝酒。”还埋怨一句:“你挣得够你的酒钱吗?”
这天刘义正提着一小壶酒去哥哥家,中途看到一个小女孩晕在山路旁,身上有大片血迹,刘义扔下了酒壶,就抱起她回到家。
据说刘义在大山里捡来这个丫头时,她才五岁多,衣角上绣着一个沫字,于是刘义就取名为刘沫。
当时救回来的刘沫发着高烧,刘义赶忙去抓了些退烧药回来,李淑芬还说:“你捡个拖油瓶回来干嘛?发着烧,还替她抓药,你有钱没处使啊?”
刘义也只能小声辩护道:“多可怜的小姑娘啊,我们可积点德吧。“
刘沫醒来的时候,已经失去了以前的全部的记忆,脑袋里只有一句话:“不要说话。”
自此,刘沫便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大家都以为她是哑巴。
刘义很喜欢刘沫,对她既心疼也爱护。相比于刘蔷,刘义更喜欢花时间在刘沫身上,因为刘蔷和她母亲一样,都是嚣张跋扈的性格,与刘义是谈不来的。以前刘义让刘蔷坐在桌子前面习字,却是耐不住性子,没写几个字就跑去玩了,刘义对此还挺生气,本想告诫刘蔷,却被李淑芬一句:“女孩子家家,习字有什么用,有这闲工夫。”
刘义只好作罢。可是刘沫的性子温良,会盯着刘义的本子看,刘义很开心,于是就教刘沫习字,说她是个好孩子。
刘沫很乖顺,对于刘义和李淑芬的吩咐照做不误,还时常带着微笑。
按照李淑芬的话讲:“在这里吃饭就要干活,我们没义务养你的啊。”
总是面对这些无端的责骂,刘沫没计较这些,只是安静做好自己该干的事儿,她想要继续待在这个家里面,不让她的养父为难,她就必须要对李淑芬言听计从。何况她也不会说话,也不能为自己辩解什么,手语也懒得打,毕竟李淑芬也不太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