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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章·白日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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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二日,蓟城大雨,床单是干的。

王陵珊裹着浴袍侧躺在床上。

落地窗外头,乌鸦成群穿过CBD静默的摩天大楼,玄色的镜面里鸦群冲破大雨朝向古老的宫墙展翅。

“还疼吗?”

能不疼吗?!

王陵珊半边脸肿得老高。她一向反感这类毫无诚意的关怀,只是碍于此刻她的身份是二手房中介,才发出了“嗯”的一声回应。

“珊妹今天有心事。”

今天他也有心事。

刚刚他一边想事情,一边非常自然的从她身上抱走了屋里唯一的被子。忽略掉这其中关乎道德的离谱漏洞,相识至今简直没有比此刻更适合体现他们之间的真实情感了。

王陵珊不想继续无营养的对话,翻了个身仰面朝天。

她快死了。

问题出在年前,就是小区里开始挂新年灯笼的那阵。

有一日晨跑。

突然一瞬,她有了被窥视的心慌。

脚步顿住,猛回头。

放眼所及遍是张灯结彩。充满祥和的小区里物业正站在梯子上悬挂红灯笼,邻居家的保姆遛狗路过,一走一过两相乐陶陶的聊天。没人注意她,只有高而蓝的天空无限延伸。

她怔在岔路当中,浑身僵硬。

太阳光苍白瘦弱,恐惧感同光一起倾洒下来。成排大红灯笼在白的太阳光下,一下一下,随着风摇荡。

被窥视的感觉仿佛是来自南方的某种冷血动物,爬行纲。她能清晰感觉到那视线浓稠、湿滑,带鳞的触感。

后来,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在空无一人的电梯里,在紧张正式的谈判桌前……恶意一次次卷土重来。

她求助过警察、保镖、心理医生……甚至在住所、办公室各处都安装了监控。结果却是机器与人相互推诿。

监控画面表示毫无异样,几位心理医生也纷纷笃定她毫无异样。掰扯半天,陆续将她指引到警察那里,说这事生死攸关,必须得尽快介入。警察调查之后,自然认为她有精神障碍,该去医院挂号吃药,还亲切的推荐了免费援助。

分明,她能察觉出那个东西离她越来越近。

雨声在不知不觉间盖住了蓟城的车马喧阗。

王陵珊抿起唇,她认为今天的雨不正常。

蓟城在秦岭淮河以北,是地理意义上的北方城市。仅当七八月份台风绕过海峡直击东海时将副热带高压向北方挤压,蓟城才会有这样大的雨。八月以后季风南撤,蓟城便该进入干燥期。现下已到十月。

按老人们的说法,四时不正的年份容易出事。

王陵珊一向不信这种毫无科学依据的经验,但在今天,她总还是感觉这雨下得不祥。

合上眼假寐。

非常默契,今天双方都没有逢场作戏的趣味。

隔绝了风雨的酒店温暖干燥,有明显的枫木味。只是时间无多的焦虑像是一根刺。

他裹着被子站在窗户边画画。

她从来不知道他还有绘画的才艺。

会画画显得他不对劲。

人活到二十七八岁,确实能够开始在某些领域展现光彩了。但他把太多事情都做得过于“优秀”,这令他看起来可疑。

就像没有会人要求刑警去莫斯科跳芭蕾舞一样,过多的才艺总与是否拥有“才能”和“智慧”无关。问题在于“精力”。

人有时间的极限。就算他天赋异禀又不需要睡觉,单从时间上讲,他会的东西仍然显得他不对头。

王陵珊从未深究过他诸如此类的“不对头”。

她是因为刘幸福才认识他的。

如果不是命不久矣,她决计不会插手刘幸福的事。便也绝无可能认识他。故而他的可疑与她的将死无关。

既无关,他便与世上其余七十亿人一样。是无关紧要的人。

矛盾总会在这样无所事事的时刻体现出来。

她睡不着,又无法放空大脑。她不愿意继续思考死亡。所以……

为什么画卡拉瓦乔的画呢?

卡拉瓦乔比另一个更广为人知的米开朗基罗伟大吗?

显然不。

卡拉瓦乔虽然是个天才,但敏感又暴力,性格十分凶恶。这人给耶稣画上尸斑,跟骑士团械斗,蹲在路边伏击同行,还越狱流亡。一言以蔽之,卡拉瓦乔是个恶徒。

至于跟她共处一室的这位“朋友”?

他一直以来营造的“温和、文明、好脾气”的形象在今日的临摹中有了崩塌的迹象。

整个下午,他一直在画卡拉瓦乔笔下那个脚踩象征和平物品的丘比特。

丘比特表情傲慢又精明。

有一次红色调得不如意,他竟然随手将使用过的色板扔到沙发上。一下子,窗帘、床单、地板到处都落了颜料。

王陵珊一边在心里问候他祖宗,一边掀起床单揩掉脸上的红。

她估计明天他得赔酒店不少钱。

说来,她对他曾经有过短暂的惊艳和好感。

初见,在还没来得及抽出新芽的树下。

她以为她看见了蓟城名利场上难得的明朗。

要知道,即使是像文达那样好脾气的老板,多少都是带点凌厉的。年轻就跻身高位又手握财富的人,家世、能力、运气大都不至于太差。这类人,再温文也掩饰不了心底里的傲,以及经历过博弈洗礼令人不容忽视的魄力和谋算。

就他不一样,很不一样。

他身上有都市人少有的松弛感。

他行止舒展恣意,逢人便笑,多无聊的话题都乐意倾听,偶尔得闲还喂喂流浪的猫狗。

“您真是从善如流。”王陵珊曾盛赞他。

他诚恳推却:“有时从恶也如流的。”

王陵珊自然没见过他从恶如流的样子。

帝都蓟城,就连街边的居民楼外墙都整齐划一。能有多少摆在明面上的恶流呢?

她只见过他哼着小曲儿提笼逗鸟。

也见过他挽着袖子颠冒火的大勺。

分明是留过洋的青年,他身上却浸透了东方特有的市井烟火。唱戏的腔厨师的汤,他全都信手拈来。

时光在他身边会变得很慢。

有很多次,王陵珊跟同行推杯换盏,走神想起他。

想他揣着手靠在胡同墙边晒太阳的模样,想他温吞吞的笑。

无关情爱。只是来日不多,行程排满,名利场上寸土不能让的斗争让她疲累。

她那阵子对他着迷。

虽然她心里头清醒,知晓他并非刘幸福那种真正温顺的人。可她仍然迷恋他的表象。他在最繁华的都市中央,就像是天上的游云,个人的骄傲和谦卑与他无关,时代的衰落和繁荣也与他无关。

她时常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陪他去寿比胡同。

自行车生了锈,每蹬一下都“嘎吱”响一声,仿佛随时都可能散架。可阳光洒在他温暖坚实的背上,让她感觉无比安闲。

一路上听他说今天的晚霞真漂亮,说如日中天的阿里有好点子但没有什么技术壁垒迟早要被后来者围剿市场份额。听他打两个懒洋洋的哈欠,又听他说地方债务的问题这么发展下去将来会有点难办。转个弯,他的话题变成是时候买点西充二荆条的辣椒回来阴豆瓣了。

车轮缓缓碾过日光和石板。

她坐在他身后,猜到他眼里有目空一切的意味。

她艳羡他的目空一切。

直到一天,她发现他炒菜一定要用古越龙山,蒸排骨专挑猪的第三根。她故作轻松同他讨论起吃的问题,说金湖茶餐厅的粤系快餐用南方大米,是少数追求地道的良心商家。他漫不经心的笑,讲南方雨水多,春夏的水稻农民是给鸡吃的。

“他们家的米是给鸡吃的。”

“他们家的米是超市买的,我看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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