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像是在逃避一样,再没有回过家。我妈偶尔会来学校看我,给我带些家乡的小吃。我虽嘴里吃得很香,眼睛却没法对她身上新添的伤痕视而不见。可我还太弱小,不能把她从火坑里救出来。所以每个假期我都是在学校拼了命地学习,学习人体结构,学习药物原理,剩余时间都在练习散打。在老师和同学眼中,我是勤奋努力的好学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为了杀掉他而做充足准备。
再后来嘛,我毕业之前,趁我妈出差时回了家一趟,没有告诉任何人。进门后,我毫不意外地看到盛俊年醉倒在沙发上的死样子。他的发际线严重后移,周身肌肉早已松弛,肚皮也不争气地挺了出来。
总而言之,他已经老了,而我正年轻。
我给他注射了300单位的胰岛素,可他其实并没有血糖高的问题。我平静地等了几个小时,把他抱在怀里,看他从昏睡中惊厥,四肢无力挣扎,再静静看他失去呼吸。
那一刻,我甚至开始理解他了,理解我恨了这么多年的人。原来暴力的美感在于掌控。但我比他更高级,因为我不止可以掌控他的情绪,还掌控了他的生死。”
“一个大活人突然死亡,没人怀疑过吗?”
“在我妈看来,他就是突然失踪了,就跟我爸一样。因为我按照人体结构,把他分成了64块,装进旅行箱,带回了白马镇。”
“他不是C市人吗?带回白马镇干什么?”
盛捷将脸缓缓凑近,近到能在池雨棕色的瞳仁里看到自己的影子,“魂归故里你听过吧?但我不愿意他得到这样的好下场,哪怕他已经死了。现在他就飘荡在这里,一只找不到家的孤魂野鬼。”
“他也在安居堂吗?”
“安居堂?他也配?!”盛捷终于重新找回了人类正常的情感,激动得双眼通红,“猪不挑食对吧,但你知道猪连人肉都肯吃吗?”
池雨强压住一阵翻搅上来的恶心,定神问道,“廖成勇说他发现了你的一个秘密,害怕会死才决定带我逃跑的。难道他是看到了你处理尸体?你又杀了谁?”
盛捷将脸侧到一边,“安康医院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护士罢了,你来大闹一场,是她给我通风报信的,可惜睡过几次就自不量力要做我老婆。我这次顺便带着尸块来处理,被廖成勇看见了。没想到啊,养了这么多年的狗也想反咬我一口。也对,忠诚本就不符合人性,背叛才是常事。这样也好,那些猪有福了。”说完这些,狰狞的笑漾在盛捷唇边。
摩挲着左手无名指的戒指后,池雨在脑海中补齐了盛捷杀掉盛俊年之后的故事。在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之后,他终于认清了自己的普通,在智力水平层面,以及作为附加值的家境层面。他于是将人生想象成爬山,只有不断向上,才能大步甩开甚至切割掉原本的贫困,奔向本该属于他的阶级。可他无法像沈炜一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实现阶级的跃迁,他只有靠其他方法,从童年苦难的谷底一路攀升到如今的高峰。
比如女人。
家境富裕的女人。
“梦云……她也是被你这样分……”池雨几度哽咽,尸这个字依然说不出口,在她心里,她还是不愿相信吴梦云已经化为安居堂中的一抔骨灰。
盛捷起了身,走到窗边,惨白月光笼着他那早已人鬼难辨的脸,“出嫁从夫你晓得吧?她是我的婆娘,带她回到白马镇再动手,难道不算对她身份的认可吗?再说砸了她脑袋足足二十一下的车载灭火器,还是她买给我的,你能说我不爱她吗?现在想想,那灭火器真够结实的,居然只凹进去三四个小坑。擦干净血迹,就连车子被开去年检,都没人发现。买到这种质量的东西,她对我的确够真心了……”
池雨努力不去关注盛捷那因得意而吐出的舌头,她感到五脏被愤怒烧灼着,整具身体干枯炽热到快要爆炸了。但她不能发作,至少现在还不是发作的时候。
“程亮的死,你在现场吧?虽然你很小心,但还是有人在现场找到了你留下的痕迹。你当时应该穿了全套的医用防护,防止血迹喷溅到衣物上,可惜你没想到程亮拼死留下了你鞋套的碎片。”她听见自己平静到极致的声音,却见惊讶之色在盛捷脸上重现,那神色只是出现了一瞬,又变成了惊喜。
“哦?那我还真小看他,也小看你了。”
隔着镜片,池雨看到他眼里满是轻蔑的冷漠。而在这房间之外,矗立着遥远而冷漠的燕归山。再往上,则高悬着月亮,发着亘古不变的遥远而冷漠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