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百年好合,百年好合。”
时小南急匆匆下山,路上遇到了个神息族人。
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孩,族里人叫她阿凤。
时小南前两天见过她一次,那时她穿着传统服装,和族里一个叫阿豪的年轻男孩手拉手,接受圣童的祝福。
整个场面虽说不上多隆重,但看起来比较像婚礼仪式,所以当时路过的时小南猜,阿凤和阿豪应该是在举行结婚典礼。
听到时小南的祝福,阿凤却是一愣,“王上,为什么要这么说?”
“嗯?我就是在祝福你和阿豪百年好合而已……”时小南心想,见到新婚人士,不都会这么说吗?
“我可不要什么百年。”阿凤面露嫌弃,“我只是想要个身体强壮的孩子,才选了平时看起来身体很好的阿豪而已。谁想跟哪个男人一过就过一百年啊!”
“啊?这样啊……”
“王上,大家不都这样吗?”
神息族人都这样?疑惑间,时小南想起族志里似乎没有任何地方提到过有关婚姻的内容。这会不会意味着神息族人并不像外面世界那么在乎婚姻,那么在乎一男一女成家这件事。
“王上,我还赶着去修屋顶,先走了。”
时小南回神,“哦,好。”
阿凤行了个双手合十礼,快步离开了。
时小南也没有多做停留,继续急匆匆往山下赶。
神息族的风俗习惯,等回来再继续了解。
眼下更重要的事是下山去买些能用的药回来,这些天小白狗非但不见好转,还越发虚弱,今早甚至已经站不起来了。
“时小南!”
身后忽然传来叫住自己的声音。
时小南当然能听出来这声音是凌默,回过头,见凌默正气喘吁吁地向自己跑来。
“嚯!怎么是你!”时小南不太客气地说着,凌默跑近了,时小南注意到她嘴唇颜色有些发白,调侃起来,“跑两步就不行啦?”
自从那天阿初喝多了见过凌默一次,时小南这几天一次也没见过这家伙。
藏书室的书都看不完,族里的事务也处理不完,时小南哪有时间搭理凌默这个反反复复离开又回来的莫名其妙的家伙。
更何况,自己和她那点“关系”已经没了,就算自己有空,也要坚决杜绝热脸贴人家冷屁股那种事。
时小南在喜欢女人的道路上,早就发过誓,这辈子不和对自己没意思的人玩暧昧,那纯属浪费时间,爱情就是要两厢情愿,就是要双向奔赴。只有遇到那个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人,才要轰轰烈烈地爱一场。
凌默喘着气,表情有些难看,好半天才说,“你……你要去哪?是不是要去山下买药?”
“你知道啊。你知道就不用我跟你说咯。我还赶时间,拜拜。”
“等等!”凌默赶忙拦住了时小南,“你如果是要去买药的话,不用去了。”
“为什么?”说话间时小南脑中忽然冒出一个可怕的猜测,“小白,不会是,已经挂了吧????”
“没挂。已经好了。”
“什么???真的???可是早上它都……”
凌默打断时小南,“你回去看看就知道了。”
时小南好好打量了下凌默,这家伙一脸认真,并不像在骗人。关键,自己回去看一下就能验证真假,她也没必要撒这种慌。
“走吧。”凌默已经开始返回了。
时小南快走两步,到她身边,“小白怎么好的?我之前还问过阿初,阿初说小白的情况真的很严重,她也无能为力,我才决定下山去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的。”
“阿初,呵。”凌默冷讽了一句,“她那点本事,当然无能为力。”
“切。那小白怎么好的?”
“自己好的。”
“你骗小孩呢?”
“这不重要。倒是你随随便便就下山买给狗治病的药,有没有想过后果。”
“怎么了。他们还能看我是神息女王,就在我买的药里下……”还没说完,时小南就意识到这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有,当即咽下了话。
“王上。”
“王上。”
路过两个族人,向时小南问了好。
时小南冲两人点点头,“生意有眉目没?”
两人点点头,笑着离开了。
这两人是一对姐妹,因为母亲离世,两人对谁来继承家产的问题产生了纠纷。
幸好时小南在族志里读到过有关她们家的事,知道她们母亲有手编竹质工艺品的技艺。姐姐长期待在家中对这门技艺也算耳濡目染,而妹妹很小就去了外面世界读书,如今马上大学毕业面临就业。
时小南便建议姐妹俩把她们母亲的技艺发扬光大,姐姐负责技术,妹妹负责推广,两人一起把手编工艺品这门生意做到外面世界去。有了共同的目标,姐妹俩立刻不争不吵了,天天都是同进同出,脸上总挂着笑容。
两人走后,凌默浅淡一句,“你似乎已经习惯自己的新身份了。”
“有吗?”
“至少没整天吵着自己不是神息女王,不喜欢别人叫自己王上之类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