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邪知道,寻找小哥的过去是一件极难的事情,小哥过去的事情留下的线索大概比古墓在文献上留下的线索都还要少,他自己都记不起自己的过去,照小哥那个性格,大概也是不会写日记或者拍照的人,所以吴邪一直带着渺茫的希望佛系的打听有关小哥过去的消息,有就是中大奖,没有也是正常操作。
多看几次西沙考古队的照片之后,吴邪突然有了个新的思路,小哥不爱照相啊,但是如果小哥同样参加过别的考古队或者考察队,这种强制性的照片总归会留下吧,万一呢,万一呢。
就这么一个万一,还真被吴邪万一出来了。
“嘿,还真是巧了,我在潘家园乱溜达的时候看到个孙子偷偷摸摸的问店主收不收藏宝图,这年头还有藏宝图这玩意的,不都是电视剧唬人的么。”
王胖子讲话都带着一股调调,挺着肚子理直气壮,说啥就是啥,说话带铺垫,铺垫完就是他的表演,吴邪就静静的看着他表演,眼神示意,你继续。
“然后我就站在那一杵,目不斜视,眼睛就盯着他那个……藏宝图!”
偷瞄人家还底气十足,不愧是你胖子。
“然后你猜怎么着,那孙子拿出一本破烂笔记本,说那就是藏宝图,这不是把人当傻子么!”
这个发展不对,所以王胖子又峰回路转来了一句:
“当时那个老板都拿傻子的眼神看着他,可是那家伙说了一句话,那老板的眼神就变了。”
“……”
吴邪这次不用眼神示意了,他抬起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请继续讲。
“他说:这是闻家的宝藏,这本笔记本只是十分之一的藏宝图,收集齐了十本,就能拼出闻家宝藏的下落,嘿,这家伙,卖个十分之一还挺得意的,我就和他说,我先瞅瞅,看着是个真货,别卖给老板,给我鸭。”
王胖子嘿嘿一笑:“说实话,我还真不知道闻家的宝藏是个什么,但是凭借我胖爷多年找宝贝的经验,这真话假话,唬人的玩意,那是猜的十有……五六七八是准的!”
吴邪斜了王胖子一眼,这家伙的几率从百分之五十往上升,能有多准,但是不得不说,王胖子还真是这次准了,他在吴山居那么多年,还真是第一次有人拿着闻家的宝藏来卖的。
“我是对那个宝藏抱有一丢丢的希望的,但是……哎嘿,这本笔记本里,还有个比宝藏消息还要劲爆的玩意。”
说着,王胖子这才到了重头戏,他把那本笔记本从口袋里摸出来,用红布包着的样子像是个讨个吉利。
“……”
吴邪全程就找不到能插嘴的缝隙,他战术后仰一下,深吸一口气:
“比宝藏消息还要劲爆的,是大宝藏么?”
王胖子挑了挑眉,把红布放在桌子上,然后翘着兰花指,慢条斯理的解开那个红布,那模样有多别扭就有多别扭,吴邪看不下去,顶开王胖子说道:
“走开,我来。”
这搁着拆生日礼物么?
“哎哎哎,你下手轻点,虽然是个笔记本,但是这本子也是个老货了,起码五十多年了,纸头都快碎了!”
吴邪没有理会王胖子的喊声,他的目光完全集中在放置在那本破旧的笔记本最上方的那张泛黄照片上。
那是一张集体照。
坐在最中间的是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黑白的照片即使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照片,但是照片中呼之即出的气质,时代感让他确定,这就是民国时期的照片,中间的那个女人他不知道是谁,但是他认出了站在女人身边穿着统一服饰的人群中最角落的那一个。
那个男人穿着绣着闻字样式的衣服,目光冷冷清清的看着镜头,就好似穿越了时光,吴邪透过了时光又看到了当年的那个张起灵。
是的,是张起灵。
就是他。
“这是小哥吧。”
胖子的这一句吧很有灵性,听着像是疑问又像是肯定,但是他们和小哥的熟悉度,怎么可能认不出张起灵,不,这世界上就没有能和小哥长一模一样的人。
“是他,是小哥。”
吴邪肯定的回答。
“我问过那个人了,他说这个笔记本是他太爷爷传下来的,他太爷爷原来是闻家的下人,诺,就是小哥身边的这个男人,他们十个人,包括小哥,他们手里拿着闻家宝藏路线图,每人一部分。”
王胖子用手指点了点中间的那个女人,他用一种八卦的语气悠悠的说道:
“我也打听过了,中间的这个女人,叫闻固秋,是月湖闻家嫡系的大小姐,当年上海米高梅的大老板,是民国时期,掌管闻家全国百家药房的女人。”
吴邪听着王胖子浮夸的介绍,他悠悠的对着胖子说道:
“所以你现在是恨生不逢时,思慕已久却无缘得见是么?”
“这女人可厉害了你不知道啊。”
“不,我知道。”
吴邪扯了扯嘴角,他以前还真的不知道闻固秋这个女人,当然百度百科不算,而是这样的一个存在,她以为只会存在于档案中,口中传述中,他都没有想到,他们吴家会和闻固秋有什么渊源。
“你知道什么?”
王胖子捋了把自己的发型,支着腿坐在了吴邪旁边的座位上,手里扒着桌子上的瓜子嘚瑟的说道:
“你且给我一一道来~”
“切,你听戏呢。”
吴邪推开胖子探过来的头,这家伙听个八卦凑那么近。
“你这一脸八卦要讲的架势,我不是配合你么!快说!别逼我用瓜子皮呸你!”
王胖子嘴巴都准备好了,都磕了一嘴的瓜子皮没吐,已经对准吴邪了,这家伙不给他讲个八卦出来,他就要朝他开炮了啊!
“我也就是听我三叔和二叔提过一嘴。”
“得,你那三叔提过的一嘴,可不是八卦,是秘闻!”
王胖子眼睛一亮:“还有二叔也提过,保了,一定是传说史诗级别的!”
“去你的。”
吴邪低笑一声,这什么和什么啊。
吴邪的视线停留在照片上的女人身上,这个女人漂亮明艳,微抬着下巴看着镜头的眼神仿佛蔑视一切,这种高傲的姿态就如同真的她的身份一般,闻大小姐,这个有着各种传闻的女人。
他爷爷吴老狗有个叔叔,叫吴景同,死的时候才二十多岁,他那个时候还小,对这个名字陌生极了,一点都没有这是他叔祖的自觉,倒是三叔和二叔说过,吴景同这个人,原来没当土夫子,而是去上海读书了,那个时候可出息了,吴家竟然出了个会读书的娃,但是好景不长,家里出事了,人没毕业就回来了。
吴景同死的时候还年轻,都没结婚,相好的也没有,大家都说这个读过书的混小子喜欢大城市里的大小姐,大家都是当个玩笑话来说的,但是吴家小子却是咧着嘴没否认,承认的理直气壮。
他就是喜欢城里的大小姐。
又漂亮又可爱,脾气娇娇的,就算生气了也是娇娇的那种,只想哄她。
可是他是个乡下小子,家里还是个土夫子,而那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世代名门。
三叔告诉他,吴景同喜欢的大小姐,就是闻固秋。
百度百科里那个闻固秋。
那个看着遥不可及的女人,确实曾经一起读过书,为她打过架,知道她身边还有个明家的小少爷,他都会由衷的祝福他们。
吴景同的爱保持着年少时候的纯真,到死都喜欢着那个大小姐,真挚又炽热的喜欢着,或许就是那种求而不得遥不可及,那是比爱还要难言的感情,说不出口,惦记一辈子,连时光都来不及消耗,他就在他最灿烂的年华里,带着记忆中一辈子的白月光死在了地下。
混过道的都知道,底下出来的东西是不能贴身沾着的,陪葬品就是给死人的,怎么能给活人用,但是也都知道,放在底下的,才是最好的东西。
吴景同下过不少的墓,攒了不少的东西,倒来倒去给吴家留了不少,但是最出名的莫过于两块玉,一块是墨玉,一块是白玉,那两块玉不能说是陪葬品,更像是供品,放在坍塌的祭台上,经受了千年的月光的洗礼。
吴老狗的笔记里有写过那块白玉墨玉的事情,吴景同拿着那块墨玉找了北京城从宫里逃出来的师傅,分成了两块,雕了最好的吉祥意义的图样,又找了得道高僧去开了光,做足了法事去掉了晦气,两块墨玉全部都给了同一个人,那块墨玉邪祟无法靠近,更重要的是,那块石头本身就百毒不侵,底下的东西都不敢靠近,是供给上苍的神物,而白玉温润透明,冬暖夏凉是个养生的绝品,当然,这是对普通人而言,如果给下斗的人来用,这块白玉可以抵御一切幻境,耳目清明,是下斗的绝对性保障。
但是吴景同拿着那块最大的墨玉,让吴老狗送去给上海的闻固秋当订婚礼物了,而其余的几块小的,断断续续的当做生日礼物也送出去了。
“靠!!!那块墨玉放在今个,得值多少钱!!!你这叔祖可真是……”
王胖子猛地拍腿,一脸想骂对方不争气的表情,但是看到吴邪的眼神,王胖子转瞬之间嘴角勾起笑容,竖起大拇指嘿嘿一笑:
“情圣,大情圣!我王胖子情圣的名号输给他了,臣做不到。”
那么个牛逼的宝贝竟然送给自己心爱的女人当订婚典礼。
妈的,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我三叔说……那块墨玉之前在张大佛爷那里。”
王胖子默默的缩回了自己的大拇指,表情有点猥琐的笑笑:
“哎嘿,这是什么大三角……”
“你闭嘴吧,听说那是早些年闻固秋去长沙的时候,借给张大佛爷的,只是后来一直没有时间还,也,没发还了。”
“为啥?”
“闻固秋失踪了。”
王胖子又把视线放在了照片上,他摆了摆手:
“后面的故事先无所谓,我们先讨论一下,这个照片上的小哥,为什么和闻大小姐在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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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固秋的事情还挺不难打听的,但是打听下来的事情都千篇一律,他们想要的反而不知道。
所以吴邪没打算继续在上海查下去,他去了闻家的老宅,去老宅里打听闻大小姐的事情。
当初跟随闻大小姐的人早就死了大半了,活到现在还□□的也都要百岁了,牙齿掉光,走路哆哆嗦嗦的,能说得清楚话已经是极为难得的,吴邪把照片给老人看,他怀念的在照片上轻轻的碰触了一下,苍老的声音像是穿越了岁月的沉淀,只剩下了叹息和怀念,他轻轻的喊了一声:
“大小姐啊……”
很神奇,明明这个老人的孙子说,老人年纪大了,记忆有些凌乱,说话也不利落,话到嘴边总是说不出来,那是老人迟暮的样子,但是吴邪却在看到老人抚摸照片的时候,看清楚了他浑浊的眼底的怀念,他满脸褶皱的表情上的舒缓,他混沌话语中的清晰,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记起了,喊出了,八十年前他效忠的大小姐——闻固秋。
他怀念着他的大小姐。
闻固秋。
“大家都死了啊,只剩下我一个了,还记得大小姐……”
老人笑起来,牙齿都少了一半,但是这个模样的老人让吴邪有着一丝动容,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在过了八十年后,岁月带走了他的一切,他即将归为尘土,可是他的内心依旧记着许多年前的大小姐,她是闻家的大小姐,他是大小姐的亲兵,闻夷峰。
他原来叫苏夷峰,他原来是苏鹤的手下,但是苏鹤把他给了闻大小姐,他被冠上闻的姓氏,就代表了他是闻家人,就算了死了,他也能被准许进入闻家的宗祠,这是大小姐给他的优待,但是他没有资格进入闻家的宗祠,他没有保护好大小姐。
下落不明的可怕之处就是,八十多年了,就连尸骨都没有找到。
“老爷子,我问您,这个男人……您还记得么?”
吴邪指着照片上最边上的张起灵,这个男人和其他人站在一起就格格不入的样子,其他人都有着相似的气质,但是就那个年轻的男人不一样,冷淡,默然,没有情绪,闻夷峰慢吞吞的看着张起灵的样子许久,漫长的记忆让他回忆起这个男人很不容易,许久,他点了点头:
“我记得……他是……闻起。”
啊?闻起?
谁?
“他叫……闻起?”
“对,大小姐给他取的名……他是被大小姐捡回来的……”
闻夷峰慢吞吞的说着,苍老的声音就像是破掉的风琴,难听,沙哑,破碎。
“大小姐从林子里把他捡到,他当时什么也不说,也不动,对什么都没有反应……”
闻夷峰记不清了,因为这个男人实在是不会给人太多的印象,但是他唯一记得的就是,这个男人身手很好,几次遇险,都是他救的大小姐。
没有比那个男人更可靠的了……
******
“阿峰!快来快来!!”
闻固秋欢快的声音从林子里传来,闻夷峰还在生火呢就被大小姐呼唤,他把火把丢给手边的弟兄,换来弟兄们的嘲讽:
“哎呀,阿峰就是劳碌命啊,大小姐又在呼喊了。”
“收起你们丑恶的嘴脸,你们就是嫉妒和羡慕大小姐使唤我。”
“我可不要大小姐叫人生火捡柴的使唤!”
阿奇年纪小,脾气也冲,对着闻夷峰就是一声鄙夷的轻哼,又听到闻固秋的一声喊:
“阿奇!那边还有些一些柴捡了,要烧水!”
“好嘞!我来了!”
刚刚还鄙夷的表情,立马像只小狗一样屁颠屁颠的钻进林子里,捡柴火比谁都要起劲。
“……臭小鬼。”
闻夷峰开始鄙夷这个小鬼,然后任命的往林子里走去,闻固秋站在林子中,旁边都是杂乱的灌木丛,还有一些漆树科类的叶子,闻夷峰倒吸一口气立马喊道:
“我的大小姐啊,你跑这么里面干嘛,这些叶子碰着了得痒死你,你悠着点不行么,你皮肤红了一块,大哥就能把我皮给削了一块。”
闻夷峰自从变成了闻固秋的亲兵之后,那老妈子的性格都被闻固秋给带出来了,苏鹤和闻固秋还真是一对相似的姐弟,让人操心的点就是一模一样的。
“放心啦,有我保你,阿鹤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闻固秋摆摆手,闻夷峰倒是表情扭曲了一下,他在你面前时不会把我怎么样,但是我落单了,我就会生不如死了,他对苏鹤的恐惧是打从骨子里的,那个小少爷是疯狂且不讲理,在闻固秋面前有多乖,背地里就有多疯批。
当然,苏鹤在闻固秋的面前的听话也仅限于听话,表面上答应好的,转头就不认这件事,反口反水反嘴理直气壮,毫无顾忌,什么尊严和信誉对他来说都是屁,他只在乎自己的利益和快乐,想要束缚他,闻固秋光是用言语根本达不到效果,这个贪婪的霸主,得需要从闻固秋身上夺取更多铁链来束缚他。
铁链就是就是闻固秋要付出的代价,而那个代价,苏鹤只允许闻固秋一个人支付。
“阿峰,我在林子里捡到这个人,你给背回去。”
闻夷峰更加倒吸一口气。
人?男人?
见鬼了,他这次要被苏鹤剥皮才行吧。
“这是快死了吧,大小姐,咱就让他自由的……”
闻夷峰顿了顿身子,对上闻固秋凉凉的眼神,他利索的背起来地上脏兮兮的男人,死吧,就算被剥皮了,他也得拖着这个罪魁祸首一起。
“……”
闻夷峰以为背着一个男人会有一些重量的,但是没想到这个男人比他想象的还要轻,但是也不算是瘦骨如柴的那种轻,更像是……全身肌肉锻炼到极致,不增不减已经是完美的那种重量,闻夷峰下意识的捏了捏男人的手臂,见鬼,林子里随便冒出来的男人,肌肉都那么紧实么?
“那是啥子?阿峰你带了个什么回来?!”
阿奇抱着一堆柴火回来就看到阿峰背着一个男人回来,好家伙,怎么他比他收获的还要丰盛?
阿奇瞪大了眼表情阴森的对着闻夷峰说道:
“是带回来烧的么?”
闻夷峰的表情猛地一抽:
“这是大小姐让我带回来的!”
“!!!大小姐?!林子里哪来的野男人!烧掉!!给我烧掉!!这一定是山里的邪魅!山鬼的化身!来勾引大小姐的!!阿峰给我烧掉!!野男人就必须烧了!!!”
“妈的!”
阿峰把身上的男人直接往地上一丢,他对着身后的闻固秋喊道:
“大小姐,把阿奇这家伙踢出队伍吧,这家伙太烦了!”
这什么小野狗的态度,只会吵吵闹闹,拉低大小姐亲兵队伍的水平。
“呃?阿奇挺可爱的嘛。”
闻固秋无所谓的耸耸肩,闻夷峰扯扯嘴角:“哪里有?!”
“脸。”
闻固秋说的理直气壮,十五岁的阿奇是队伍里最小的那个,原本是个混在上海滩里的小偷,靠着偷东西过日子,但是有一天被闻夷峰给逮着了,揍了一顿之后,就像个疯狗一样报复,只要闻夷峰出现在路上,他就跑过去偷,偷到什么是什么,有时候连皮带也偷了,最后闻固秋看这个少年有着一种不输的疯劲和报复心,她把人送进了巡捕房。
对,这个女人把这个孩子送进了巡捕房,关了整整一个月,对着一个人的禁闭室哭的惨惨兮兮,发誓要好好做人之后,闻固秋才把孩子带出来,让他一边读书一边打工把偷得钱都还回去。
现在他全身上下的债就只剩闻夷峰了,实在偷的太多,一时半会还不清。
但是他对闻固秋却是莫名的听话和执着,就像一只小疯狗,闻固秋不在的时候会汪汪汪的喊,闻固秋一在,就会甜甜的喊一声‘汪!’
“大小姐,这小子……”
蹲在火堆旁边的另一个男人用没有烧过的木棍去戳了戳地上的男人,他身上沾满了干枯的树叶和脏兮兮的泥土,就连头发都杂乱的结在一起,就像个脏兮兮的野人,但是他用木棍撩开遮住男人面容的头发后,他对着闻固秋凉凉的笑道:
“脸长得不错啊。”
这个男人叫桑迹,是个苗族人,明明身上没有佩戴什么民族风情的饰品,但是这个男人就充斥着一股不一样的画风,闻固秋笑的灿灿烂烂的,大小姐理直气壮:
“说什么大实话,他的身体也不错的啊。”
“??????”
桑迹咽了咽,一脸震惊,闻固秋指着地上的男人说道:
“仔细看他身上的纹身。”
身上的破布已经遮不住什么了,桑迹继续用木棍撩开男人身上的衣服,从开口处,他看到了男人身上的纹身,几乎布满了半个身子的麒麟纹身,男人的胸膛还在起伏,这一下桑迹扔掉木棍去摸了摸男人的额头,在发烫。
“阿奇,快去烧水,这家伙发烧了。”
“哈?干嘛?”
“给他擦身啊!”
“直接丢锅子里煮了吧!”
桑迹有些纳闷,阿奇这个小鬼怎么那么野生,教养不好了是么。
本就是临时出门经过这片林子,哪里会想到会捡到一个男人,闻夷峰和桑迹两个人扒了男人的衣服时,同时看向了闻固秋:
“大小姐别看!”
闻固秋用手遮住眼睛,但是用手指露出缝隙来悠悠的说道:
“我可是从法国留学回来的女人,我是个会欣赏肉·体的现代派艺术新女性。”
“??????”
说的那么冠冕堂皇的,大小姐,你认真的么?
不过闻固秋更想看的,还是这个男人的纹身。
虽然嫌弃捡回来的这个脏兮兮的男人,但是大小姐吩咐了,几个手下还是任劳任怨的把人给收拾了,擦了身,洗了头,打结洗不好的就顺手剪了,一收拾一下,还没想到收拾出来一个水灵灵的小伙子,见鬼,这张脸好看的有些过分了。
没有备用的衣服,男人只能裹着闻固秋的斗篷式披肩在重点部位,女式的披肩裹在这个男人身上还竟然一点都不违和,闻固秋蹲在男人的身边注视着他身上的纹身。
“这个纹身……我在张启山身上见过类似的,不过他是别的图案。”
闻夷峰咬着一根竹叶翻了个白眼,这得是在什么场合才看得到这样的一个相似的纹身啊,得半裸吧。
“这是麒麟吧。”
对图腾一类比较熟的桑迹是闻固秋疑问的对象,他点了点头:“是麒麟。”
“他和张启山会有什么关系么?”
闻固秋疑惑的问着,但是在场的人是回答不出来的。
男人的胸肌随着他的喘息起伏着,那个纹身开始慢慢消失了,闻固秋觉得奇怪,他伸出手气碰一碰那胸口的纹身,在轻触到柔软的皮肤的刹那,她的手被用力的扼住了。
“!!!!”
“啪!!!”
三把匕首抵在男人的脖颈上,五把枪对准了男人,一瞬间一起出动的八个人都是闻固秋手边的护卫,突然对大小姐动手的男人,让几个人条件反射的做出反击。
闻固秋虽然感觉到了对方捉住了手臂,但是当对方看清楚她的样子后,他的力道快速松开了,闻固秋抬起手摆了摆手,八个人没有任何犹豫的放开手。
闻固秋的命令是绝对的,他们知道什么时候执行。
“你也放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