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风云赋
文/红叶
第二十八章军校女生
沈云飞顾不得多想,他急忙拆开信。咣当一声,一只金手镯掉落出来。
他展开信纸,里面是董晴晴清秀的笔迹﹕
秦风,见字如晤。
黄埔军校这次招女学员,我准备去报考。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去往江西吉安的火车上了。
古有花木兰替父从军,如今国难当头,巾帼不让须眉,我也要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感谢你这些日子来对我如同长兄般的呵护,我有哥哥了,这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我母亲留给我的一对金手镯,我留一只作纪念,这只请你把它卖掉贴补一下家常开销吧。
愿自珍重,不胜依依。
晴晴敬上
沈云飞拿着信纸,沉思着。信中连一个字都没有提到他,可见他这次真的伤了她的心。
等到秦风下班回来,沈云飞将这封信和金手镯拿给他看。
秦风看后惊讶万分﹕“ 晴晴真了不起。效仿花木兰,千里从军。她平日里看上去是个娇滴滴的千金小姐,但关键时刻,却有胆有识。将来她没准能成为一位女将军呢。”
“ 这只金手镯,我替她收起来了,以后还给她。”
不久,董晴晴从江西寄来的第一封报平安的信来了,她已顺利被黄埔军校录取,这一期共有三百多名女生。
秦风开始与董晴晴频繁通信,因为她说过,新学员们来自五湖四海,还在彼此熟悉适应阶段,每天最高兴最盼望的事情就是能够收到家信。
随着时间的推移,董晴晴来信的语气也渐渐地变得活泼起来,秦风看着她的信,就好像她的人仍然在身边一样。
“ 入学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我的长头发剪短了。现在我穿深灰色军装,束皮腰带,打绑腿,再戴上军帽,把头发塞进帽沿里,从背影看,根本看不出是男是女。”
“ 我们随第三分校迁移到江苏了,全校男女生加起来有三千多人。每天早晨军号一响,就马上起床,穿好衣服,梳洗,然后把被子叠成方方正正的豆腐块,摆在床的正中央。这一切要在十分钟内完成,然后进行操练。”
“ 半夜里,突然军号响了,命令五分钟内到操场上紧急集合。一路小跑,总感觉脚下怪怪的,到操场上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把鞋子左右脚穿反了。”
“ 我们的伙食不错,每天米饭,四菜一汤,节日还会加菜。”
“ 我们军校早期毕业生里有位大名鼎鼎的女英雄,她加入了东北抗日联军,在与日军作战中负伤被俘。她在狱中坚贞不屈,无论敌人如何威逼利诱,严刑拷打,绝对不向敌人低头。英勇就义之前,她写下一首遗诗﹕一世忠贞新故国,满腔热血沃中华。白山黑水除敌寇,笑看旌旗红似花。
同学们都说,想要成为像她那样千古流芳的巾帼英烈。”
对于军事训练的艰苦,董晴晴从来没有抱怨过,反而总是充满着乐观和热情。但是,在给秦风的每封信里,她没有提到过沈云飞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