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愿出去自是为了处理一些事情,一些,不方便信德知道的事情。
自从他们来到这座小镇里,有人正随着他们的踪迹跟来,准确地来说,是跟着信德。
这边治安不太好,时不时来个抢劫犯,近日还有个流落在外的杀人犯,这个杀人犯没别的爱好,钟爱美人。
爱把美人的眼睛挖下来,放罐子里欣赏,嘴巴单独切除,粉嫩又Q弹,脑浆脑液一不小心就会崩一地,脑髓粘稠容易爆开,可以像吸果冻般吸溜一口吞掉,肉一片片切开可能还会带丝,再把剩余的部位一块块剁成肉酱,再冲进下水道里。
跟在背后的人狡猾,连留下的痕迹都抹得干净。
但陈愿了解信德,更是伪装了另一层身份,成为信德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信德迷上了时髦,连鬓角的发都要旋着粘好,发尾要往里扣,一根杂发都不能逃过。衣服反倒穿得松松垮垮,半透的,料子是纱制的最好,或者是外面套一件罩衫,里件是吊带。
很少有男人像他这样注重打扮,信德不管,他也不是一般男人,他整日就没什么事,琢磨一些让自己变得更美又有什么问题?
这人呢,一旦闲下来,连皮肤都有些寂寞,尤其是磨过护养过的肌肤,记住了那种战栗,便不容易忘记,稍一粘附,一粒粒突起的胶状颗粒感就迅速通过皮层涌入大脑,
所以信德自然就更爱粘着陈愿,最好手摸一摸,身体贴一贴,但凡两人说一席话,距离总会不断缩近,直到手靠着手,总有那一块黏在一起。
信德的腿敞着,没有穿能盖住脚面的裤子,小腿光滑又白嫩,宛如蛋糕上的白奶油,舔一口还能轻轻晃荡,摸上去是凉凉的,像肉皮果冻,抓住时弹性而顺滑,含在口中容易化,拂过舌尖轻盈,白而不血腥,只显得纯净透明。
他的手指软软地搭在陈愿的手背上,眼神不经意地挑起,迷蒙而湿润。
他勾住对方的小指,轻轻握住放在颌下,声音如夜光般静谧柔和,舌尖略过唇瓣,使得再润上一层,他吟出一句话,“摸摸我好不好?”
信德的目光是那样真切,曼妙的身体半显半露,前倾着述说请求。
陈愿用食指在他的脸侧摩了一摩,信德的脸从来都不抹白粉,看上去却白得皎洁,肤色均匀,眉毛细细地弯着,唇形饱满,嘴角微微上翘,如花蕊般泛着粉嫩色的光泽。
陈愿稍微满足信德得摸了摸,他还有事情要做,没能留太久,手掌拂过信德的肘弯,轻按在信德的膝盖上。
信德的脚踏在地板上,面上露出愉悦而满意的笑容,他的笑容轻微,神情却是依恋,黛色丝质的腰带盘旋在他的腰上,领口宽宽地拢在肩颈上,锁骨显在明面,袖子卷起吮着白手臂。
“唔,你等会又要出门?”
信德动起他的唇,微微嘟起,“明天我也要出门,和你一样,每天都不回来。”
他不找借口,发惯了脾气,任性得只能别人纵容,听起来似乎还有点难过,他倒是不难过,就算寂寞得无聊,宁愿参加一场谁也不认识的舞会,厮混到天亮。
他还没意识到,他不喜欢善良的男人,对他越好的男人他越是不在意,可别的男人一旦对他不好,他就不乐意了,他会无意识地挑拨对方,直到那个男人爱上他,并且离不开他。
信德就是有这种矫揉造作的心思,每夜傍晚的时候,他要是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总能想到拉窗帘的“咝咝”声,心里是寂寞得发愁,细想又觉得不太对,拉窗帘是“唰啦”地拉开,不是这种声音,更像是交错着手指磨着丝绸,轻轻拍打的声音。
侧过身还能想象到有人从背后覆身过来抱着他,一旦怀念起这种记忆,脑子里的想法就没个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