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许是赶上双日逢集,行人络绎不绝,沿街一溜的小摊小贩,看相摸骨算卦的应有尽有,挤得人不得不侧身而过。
彩虹抓着糖葫芦左顾右盼,兴奋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这可真热闹!”
她一口咬下一只糖葫芦,鼓着腮帮子含糊道:“这东西为什么叫糖葫芦不叫糖山楂啊?里面明明就是山楂啊!”
顾殷久这三年早已见惯了沙漠上的万里荒凉,乍回这繁华的闹市,心中却不免有些感慨。
两人红衣黑衫,在人群中显得格外醒目。那小麦肤色的青年面容俊朗,与红衣异族打扮的小姑娘相互映衬,引得周围的路人纷纷侧目,窃窃私语。
彩虹毫不在意周围的一切,一路走街串巷,品尝各种地道小吃。松子糖,豆腐脑,炒栗子,绿豆糕……顾殷久不时给她介绍这些吃食的制作过程。
突然,一个摆满了色彩斑斓的泥人小摊吸引了她的视线。
彩虹两眼放光,伸手一指,“我要这个!”
顾殷久从兜里掏出小银袋,丢给她,“想要什么自己买吧。”
彩虹小跑过去,好奇地看着那些精致的泥人娃娃,不时用手指戳上一戳。
“这是什么呀?看起来真有趣。”
那些泥人被涂上了五颜六色的鲜艳颜料,有人的模样,也有动物的,都是很能吸引小孩子的东西。虽然彩虹已经不算小孩子,但还是让她感到十分新鲜。
“这个叫做泥人,是用泥巴做成的。”
看到这个,顾殷久想起自己还未下山时,唐天每隔半年就会带着唐小里进隐山采药,而唐小里每次来都会给他带一个小泥人作为礼物,那时他可开心了,每次收到这些小泥人时都会开心得手舞足蹈。
小摊贩的手艺十分娴熟,很快就捏出了一只圆润可爱的小兔子。
就在彩虹欢天喜地地准备接过小兔子时,人群中突然掀起了一阵骚动。
顾殷久警觉地拉住她,“小心!”
只见一个身影迅速穿过人群,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正巧撞了彩虹一下。
与此同时,后方传来一阵喧哔之声,只见四周的人群纷纷朝两边让开,传来一声叫喊:“抓小偷啊!”
彩虹反应迅速,将手里的糖葫芦瞄准小偷的膝盖投掷过去。
小偷腿一软,几乎跌倒。
彩虹趁势飞起一脚,正中靶心,那人顿时捂着裆部一声惨叫。
她抓着手里的泥兔子,一只脚踹在那贼人的身上,活像个女土匪,怒道:“敢撞你你姑奶奶?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小贼被她踩在地上,像只被翻了面的乌龟,四肢胡乱挣扎着,却怎么也翻不回来。
周围的行人见状,纷纷后退几步。
这时,一个气喘吁吁的路人追了上来。彩虹从小偷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银袋,随手丢给了那人:“喏,你的。”
那人接过银袋,感激地说:“多谢这位女侠。”
“举手之劳。”
彩虹无所谓的挥了挥手。见那人跑得气喘如牛,眼里满是赤裸裸对弱鸡的嫌弃,“一个大男人怎么连个小偷都追不上。”
顾殷久却是目光一凝,认出了来人:“小里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如今唐小里身着锦袍,腰间系的是玉石的腰带,脚下踩着一双做工精细的靴子,从头到脚都透露出有钱二字。
唐小里狐疑地看着他,仔细打量后,双眼突然瞪大:“肘子,是你吗?”
“你怎么把自己涂黑成这样,差点没认出你来!怎么突然回来也不捎个信儿!”
在大漠这些天来风吹日晒,顾殷久的皮肤已然晒成了小麦色,跟之前相差甚远,无怪乎唐小里第一眼认不出来,顾殷久咳了一声,解释道:“这不是涂黑的,是晒的……这事说来话长。”
彩虹插嘴道:“怎么,你和这弱……咳,你们认识?”
顾殷久哈哈一笑:“何止是认识,走,哥哥现在就带你去吃香的喝辣的,小里子,带我们去你的店。”
唐小里指向不远处一座繁华的酒楼:“那就是我的店,惜福楼。”正是他们刚才听书的场所。
三年未见,唐小里的酒楼已经发展得风生水起。三层高的酒楼都是红漆镶边,雕梁画栋。
一楼售卖着寻常百姓喜爱的酒食,听书唱曲儿;二楼则是专供药膳的雅致之地,宽敞明亮,可一览无余地欣赏街景;三楼则被巧妙地隔断成多个雅致的小阁,摆上雕刻精美的桌椅,阳光透过精致的雕花窗户洒落,与墙彩绘的屏风交相辉映。南北来往的客人只要稍有财力,都会来此一坐。
三人踏入酒楼,立刻有小二躬身行礼,恭恭敬敬地将他们迎上了楼上的雅间。
顾殷久拍着唐小里的肩膀,戏谑道:“小里子,你这可真是飞黄腾达啊!如今成了大酒楼老板。”
唐小里笑着回应:“你别取笑我了,我这身已经是最朴素的了。和人做买卖,总要有个样子。”
两人依旧如同当年那般勾肩搭背,顾殷久指着楼下说书的,“你这酒楼怎么也有说书的生意了?”
唐小里笑道:“这不是吸引客人吗?你要知道,编排你那点事,他们可爱听了。”
唐小里引着他们进入一间雅室,并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的菜肴,彩虹吃得津津有味,连话都顾不上说了。
“唔唔唔,这个好吃,那个也好吃!”
趁着她吃得欢,唐小里把顾殷久拉到阁楼外,神色凝重道:“肘子,你在大漠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秦容与早就回来了,你怎么一去就是三年?还有人说是你在那边成了亲,这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