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一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被送进雅间。
钱锦早就坐不住了,拿起筷子就要动手夹菜,被钱百万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呵斥道:“等你阿娘先吃。”
“我就是要夹菜给阿娘。”钱锦不服气地嘟了嘟嘴,扭头向王娘子告状,“阿娘,阿爹打我,蛮不讲理,不让我给你夹菜,你快教训他。”
“你说教训谁?我现在就教训你!”钱百万佯装要扬手教训他。
钱锦缩了缩脖子。
王娘子温婉的脸庞浅笑吟吟,没理逗趣的父子俩,语气轻柔地交代沈春蕙:“沈二娘子,要外带的菜装好了就交给元宝,食盒里多放一些滚水,别让菜凉了。”
这几道菜本就是给婆母点的,都是她爱吃。
只是婆母喜静,不愿意出来凑这份热闹,那她就让人带回去给她吃好了。
王娘子这边交代完,那边父子俩也分出胜负了。她温柔地笑道:“吃吧,再不吃菜就凉了。”
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腌笃鲜的千张,入口绵软,汁水丰沛,无一丝豆腥味,只有咸肉和春笋的鲜香。
抬头见父子俩都已经吃上了,王娘子再也顾不了那么多,迫不及待地舀了一碗腌笃鲜,尝了一口奶白的汤汁,顿时觉得眉毛都要被鲜掉了。
再吃一口春笋,清香脆嫩,排骨酥烂入味,咸肉更是意外的好吃,咸香多汁,鲜美香浓。
她一口接一口,一碗腌笃鲜很快就见底了。
旁边,钱锦正埋头苦吃香甜的蜜汁鸡翅,骨碟里已经放了一小堆鸡骨头了。
钱百万喝着小酒,吃着鲜香麻辣的口水鸡,香得摇头晃脑的,就差哼上一曲小曲儿了。
王娘子收回目光,看向桌子中央那道颜色红亮的松鼠鳜鱼。
椭圆形白瓷碟子,光泽红艳,浓稠得宜的酱汁铺满盘底,上边散落着细碎的丁,细瞧有春笋丁、香蕈丁、胡芦菔丁,还有一粒粒绿得诱人的青豆。
一只毛发亮红、根根分明的“松鼠”静静地卧着,仰着头,翘起尾巴,憨态可恭,引得人口水直流。
金茂筷子瞄准“松鼠”的一根毛发,轻轻一夹,毛发被连根拔起。
尚未入口,酸甜味就入了鼻,金茂陶醉地深吸了一口气,急不可耐地把鱼肉送入嘴里。
酸酸甜甜的味道在嘴里横冲直撞,引得口舌瞬间弃械投降,口水猛增,轻轻一嚼,顿觉鱼肉鲜嫩紧实,春笋丁脆嫩,香得他恨不得连舌头都嚼吧嚼吧了,咽下肚子里去。
“肉嫩鲜美,麻辣可口。”许华点评瘾又犯了,“沈二娘子厨艺非凡,这一道口水鸡,燕京无人可比!”
严松咽下嘴里的炒杂菇,一面点头,“嗯嗯”了两声,一面去夹蒌蒿炒腊肉。
张中南看了严松一眼,也学着“嗯嗯”了两声。
金茂吃得嘴巴根本停不下来。
“厨艺堪比樊楼大厨,价钱却不到一半,如此物美价廉,沈二娘子……”话说到一半,许华忽然发现桌上的十多碟子菜已经少了一大半,话顿时断在了嘴边。
他气的大声道:“你们,你们这些人……就是饿鬼变的!”
然而根本没人理他。
许华气狠了,立即拿起筷子猛夹菜,一边夹一边念念有词:“叫你们不等我,我夹,我夹……我全夹了!”
其他三人互相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抢起了菜。
不一会儿,所有菜被一抢而光。
张中南眼疾手快地夹走了最后一个青团,惹得慢了一步的金茂不死心地道:“中南兄,青团太软糯了,又粘牙,你吃不惯的,还是让我来吃吧。”
许华见状也忙道:“中南兄给我给我,我爱吃软糯的,也不嫌弃你用筷子夹过。”
张中南摇头:“我爱吃的。”
沈大娘子亲手做的点心,再甜再软糯,他也爱吃!
金茂叹气,半晌,忽然道:“宋同窗就在隔壁,不知他们吃完了没?”
“要不我们……”许华兴奋起来,蠢蠢欲动地道,“……我们过去看上一眼?说不定还没吃完呢!”
严松犹豫道:“贸然过去打扰他,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都是同窗,一家食铺吃晚食,理应去打个招呼才对。”许华振振有词,“茂兄,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华兄言之有理,我们一起去跟宋同窗打声招呼。”说着他率先站起身来。
宋临刚放下筷子,就听到门外传来金茂的说话声,转头看了谢端一眼,见他慢条斯理的喝着茶,便扬声道:“让他们进来。”
许华进门,扫了桌面一眼,见碟子已空,心中扼腕。
“你们找我做什么?”宋临淡淡地道。
金茂刚想回答,就听到张中南惊喜的声音响起:“谢师兄,你也在这里?”
他激动得语无伦次地解释:“我们在蒋祭酒那里见过,松山别院,你还记得吗?就年初的时候。”
“记得,张师弟。”谢端抬眸看向他。
在国子监,有的学子可能认不全授课的博士,但没有学子不曾听说过谢端的大名。
他出身显赫,容貌绝伦,惊才艳艳,十五岁在辩赛上以一己之力舌战群儒,十八岁高中探花,入大理寺,仕途一帆风顺,短短四年,晋升为大理寺二把手,大理寺少卿。
才学美名仕途,多少男子终其一生的追求,谢端年纪轻轻,就都有了。
金茂和许华见到他,都变的规矩了。
张中南难得见偶像一次,当即向谢端请教起了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