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莲的安排,佳音过完这个冬假就会被转到另一所大学,以后她就叫“甄臻”了。和春晓见面虽不像原来那般容易,可是相应的,桓家人想找到她也很不容易。佳音对现在的生活简直满意得不能再满意,她已经彻底歇了靠自己一双脚走回流云镇的想法,那样的噩梦她永生永世也不想再来一次!
而且,“徐徐图之”嘛,慢慢来就是了,钟司令其实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呐!
又过了几天,金金也被带了过来,据说也是钟司令特意问洪太太把她从云州调过来的,要她“陪小姐过一段日子”,再放她回去。
跟一板一眼的阿莲比起来,金金显然没什么心眼,又是一起捱过苦日子的,佳音心里当然更喜欢她,把她当作半个自己人,每日出门散步只要金金陪着,回来的时候手从不空着,抓着满大把的灯芯草。金金会用它编一种漂亮的花篮,说是到了春天把各色小野花塞进它的缝隙,这个花篮会变得更漂亮,于是家里到处都挂满了圆圆方方的灯芯草花篮。
可是阿莲也有阿莲的长处,她真是长了一双女人家的手,会把两三种腮红混在一起,化出来的腮边膨胀色更加迷人,她随手点润一下阴影,就会显得鼻梁眉弓更有轮廓,眼窝也更加深邃,她还有一种教佳音和金金无比羡慕的本事——裁剪衣裳。
寒冷的冬天,几个女人窝在暖和的房间里,用琳琅满目的料子,照着时装杂志裁剪各式各样好看的衣服,这一直都是佳音的最爱啊!桌上沙发上椅子上到处都堆满了花花绿绿的布头,这是她们更大的乐趣,用这些剩下的布头给洋娃娃们设计一些款式更火辣大胆的时装,把腰身束得紧紧的,裙子短一点啊,露出半片肩膀啊,简直乐此不疲!
好像没有人在意季鸣的到来,他一直都很忙的样子,偶尔过来吃顿饭,也有时候略坐一坐就走了,对佳音也十分尊重,就像完全是来她的家里做客似的,轻车简从,不给邻居留下什么可供议论的话柄。吃饭时聊的话题也很随意,问佳音这位来帮她补课的先生教得怎么样。
佳音瞬间羞愧起来,明明跟自己说好了以后绝不偷懒的,却又不由自主地把时间都浪费在玩乐上,她叹了口气,“唉,我这个人就是没什么定性呢。”
季鸣也笑了起来,“不必太自责了,小孩子都是这样的。”
“小孩子?”佳音跟他顶起嘴来,“我也不小了。”
“在我面前,你可不就是个小孩儿。”又笑道:“以后不要叫司令了,我比你虚长几岁,叫我大哥多好呀!”
大哥?这个称呼立刻引起了佳音一连串非常不愉快的联想。还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桓禄云那样让她厌恶恐惧呢!不管怎么样,确实是眼前这个人把她从桓家拉出来的,虽然中间发生了一系列她到现在也没弄明白的曲折,不过,截至目前为止,他还没有任何不恰当的举动。嗯,他应该是喜欢她的,虽然她还不确定到底是哪种喜欢。
经历这么一系列的变故,佳音对世情百态拥有了一套全新的逻辑,努力想让自己世故老成一些,于是自认为很狡慧地答应了下来,甜甜地笑道:“好的呀,大哥!”
大哥!
这声亲昵俏皮的称呼仿佛让季鸣回到了遥远的过去,当然不会再有那些隐秘又亲狎的情趣,却也不会再隔着悖德的距离,一时间甜蜜与噩梦交织在一起,让季鸣竟恍惚地魂不守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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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晓尖叫着拉着佳音的手,围着她又是跳又是笑,见她水灵灵的脸蛋白里透红,眼睛里满含笑意,和之前惊弓之鸟似的憔悴截然不同,打心眼里为她开心,“变漂亮了呀,哥哥说你表姨妈病了,你怎么连封信都不给我写呀?”又把头贴在佳音胸前,“我都快生你的气了!”突然发现变化不小。
“咦——”她坏笑着叫道,轻轻上手捏了捏,“变大了好多耶!”
吃得好,睡得好,精神上不再有任何重压,怎么可能会发育不好呢?佳音自己偷偷照镜子也发现了,连从前左乳上那颗小红痣也长了出来。
她把提前跟钟司令——好吧,大哥,商量好的说辞搬了出来,“表姨妈她看不过去嘛,就把我拜托给她年轻时一个朋友的侄儿照顾着,他人很好的,帮我转到盛华大学去了,以后我跟桓家也没有什么干系了,是表姨妈帮我花的钱。”
春晓由衷地为她开心,“那你以后可要好好孝敬你表姨妈,唉,就是不能天天见到你了。”
佳音心里多少有些愧疚,也不是她存了心非得骗春晓,可是,这教她怎么解释得清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