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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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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空间里,传来具有胁迫感的隆隆声。

意识渐远渐弱间,从遥远的彼方,时而绵延接近,时而拂袖离去,无边无际地四下蔓延。

那是海浪的声音。

不知睡了多久后金夕柚醒了过来,头疼欲裂的感觉缓解了不少,虽然还很虚弱,但最起码走路已经没有头重脚轻了。

她再次开门,来到隔壁的医务室,医生还是坐在那里,看见金夕柚过来了,起身给她倒了一杯水,顺便也给自己的茶杯里加了些水。

从医生的口中,金夕柚得知把她送来医生这里的是姜城和风柠歌。

这两人金夕柚前不久刚见过面,虽然不熟,但她知道他们,是学校里组织春游时,安排学生入住民宿的老板和老板娘,同时也是风夏和王在野的亲戚。

医生是姜城的妹妹,她叫姜媛。兄妹两人出生在农村,先后丧父丧母,姜城不擅长读书,初中一毕业就出去混社会了,因为还没成年,打工的时候被拖欠工资也无处申诉,吃尽了苦头,好歹能攒下一些钱供姜媛上学。

后来姜城遇到了在C市颇有名望与势力的慕家兄弟,开始为他们做事,凭着一腔孤勇闯出了一番事业,姜媛也在这段时间里考上重点大学的临床医学系,毕业以后在大医院实习、工作,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她又回到了C市,现在是慕家的私人医生。

那晚发现金夕柚还没有死,姜城和风柠歌就把她送来了姜媛这里,连夜做完抢救手术,正巧慕家有一艘去往意大利送货的船只即将出发,姜城便拜托姜媛照看好金夕柚,将她送出国。

说是照看,也有监视的意思。

衣食住上面,姜媛会尽可能地满足金夕柚的全部要求,只一点,她切断了一切可能让金夕柚与外界产生联系的源头。

金夕柚的身边没有任何电子产品,她想要知道什么信息,只能通过姜媛的转述,而且也不是所有的问题姜媛都会告诉金夕柚答案。

可其实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金夕柚自己都一头雾水,她只记得自己和风夏在说话,然后就被突然冒出来的金夕颜打了头,还是种植花草时专门用来锄地的花锄,力道可见一般。

听姜媛说,自己能活下来也是命大,那伤口就在天灵盖上,她足足缝了二十一针,从手术台上下来时眼睛都花了。

在海上漂了两个多星期,终于到达了港口。

踏上陆地的瞬间金夕柚觉得自己重新活了过来,船上的生活浮浮沉沉,没有脚踏实地的感觉,她从小喜欢水,却开始讨厌海涛的声音。

有时候在房间里待着闷,她就去甲板上透气,没一会整个人就被海风吹得咸乎乎又湿哒哒,她觉得自己好像一条半干的咸鱼,躺平一会还得自个扑棱着起来。

头上的伤口愈合得还算快,养了一个星期就拆线了,但金夕柚还是坚持每天都包上严实的纱布,让姜媛找了顶帽檐宽大的帽子,出房间的时候必须戴上。

金夕柚在姜媛第一次给自己换药时看到了,长在她头顶上的那道伤口,挺长的一条,狰狞可怖,宛如一条肉色的蜈蚣盘旋在她的天灵盖处。

更要命的是,头顶那块往下连带着部分后脑的头发都被剃掉了,金夕柚对着镜子一瞧,差点就被自己丑哭了。

那时候的她,真像一只河童。

**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耳边传来姜媛的声音,是贴着金夕柚的耳朵说的。

金夕柚侧过脸,一手用力捂住自己的帽檐,不让它被大风吹走,一手向上提拉自己的嘴角,试图对姜媛做出一个微笑。

她已经不会笑了。

在船上的日子,她的心里完全不会有笑的心情,很多时候为了礼貌要对对方微笑,她就会左右手各伸出食指,按着自己的嘴角往上拉。

尽管笑得比哭还难看,至少金夕柚觉得自己起码还能做出笑的动作。

下船以后,姜媛一路陪着她,换了好几样交通工具,最终来到托斯卡纳大区的一个村庄附近,慕家在这边有一片占地面积很大的葡萄酒庄园,日常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打理。

赶到的那天狂风大作,往日里轻柔荡漾的绿色麦浪,也被吹得如同暴风雨之下放飞自我的大海,形象全无,狼狈不堪。

金夕柚和姜媛两人坐在极速前进的小卡车的露天后座上,呜呜的风声在她们之间筑起了一道屏障,说话的时候要贴近对方的耳朵讲,不然会被风带去很远的地方。

姜媛在金夕柚耳边说了很多的话,金夕柚依稀只记得这么一句。

大难不死,还附赠一条伤疤,倒是符合一些文学影视中的主人公,她不求自己的人生今后能走上开挂之路,但愿能好好活着。

巴克斯庄园,是她即将生活的地方。

而她,从此有了新的名字,希拉。

初来乍到,金夕柚顶着一头参差不齐的乱发,她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可庄园里的人都只会说意大利语,能听懂的英语少得可怜。

更别说她受到曾在法国学习音乐的母亲影响,从小把法语当兴趣学,日常沟通不在话下,可惜在庄园里全无用武之地。

这里美其名曰世外桃源,实则就是种满了葡萄、橄榄等农作物的乡村,还有各种鸡鸭牛羊,当地人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生活十分简单纯朴。

同样的生活条件也十分朴素,刮大风下大雨的时候停个电那是家常便饭。

春夏时节房屋里进个大蜘蛛、无毒蛇也是稀松平常,就连飞进屋里直往吊灯上面撞的蛾子,都比金夕柚有史以来见过的大上两圈不止,更别说这里的蚊子又大又毒,被它们咬过的地方又红又肿,还奇痒无比。

冬天的早上起来一开水龙头,经常性的没水,因为房屋建的早,水管都在外面,夜里被低温给冻住了。

金夕柚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年严冬,她居然在客厅的暖气片下面发现了一窝不知什么时候跑来取暖的兔子,一家子齐齐整整,看见人也不害怕。

让人无语的还有无线网的网速,平时倒还好,一旦下雨就仿佛被摁下了慢速键;信号也不太行,据说是房子墙壁厚,金夕柚手机里的信号格,从来就没满格过,要是偶尔去爬个山,山里直接就没信号了。

不过最初的时候,为了怕她和外界取得联系,或者借助外力逃跑,和在船上时一样金夕柚的身边没有任何电子产品。

另一边日常出行的时候,金夕柚到哪里都有一个叫苔丝的姑娘陪着,最开始连睡觉的时候也和她一个房间。

苔丝是庄园工作人员里一对夫妇的女儿,比她大两岁,性格活泼,脾气温和,和庄园里其他人比起来至少会一点英语。

虽然不知姜城和风柠歌为什么那么介意她回去,好在他们没有在其他方面短了金夕柚的,每年都会给她的新账户寄一笔数量不菲的费用。

平时吃喝都和庄园里的人一起,这些钱金夕柚除了花很小一部分在日常穿用上面,基本都拿来买书。

阅读能让金夕柚分心,不去想过往那些草蛋的经历,她只希望自己是活的,有一颗想要活着的心。

以前的她不说锦衣玉食,至少娇生惯养,这里于她而言,生活条件过分简陋,西餐很容易吃腻,饮食又不习惯,还有语言不通。

她经常是在想死和想活之间反复横跳。尤其是阴天,被子床褥都是湿乎乎的,房间天花板还漏水的情况下,上一秒想找个地方去死,下一秒阳光出来了,看见蓝天了,心里敞亮了,又不想死了。

维吉尔没来之前,庄园里的牛羊、葡萄藤、橄榄树,金夕柚把它们每一个的数量都数得特别清楚,那些地方她几乎每天走一遍,两遍,甚至更多。

有段时间她的心情一直不明朗,每天浑浑噩噩的,连葡萄园里地上的草有几根,她都开始挨个细数起来。

在金夕柚来庄园里度过第一个公历新年后,大学毕业没多久的维吉尔,因为家里父亲需要人照顾而回到了家乡,在朋友引荐下来到巴克斯庄园工作。

维吉尔的英语非常不错,金夕柚很快就和他熟悉起来,通过维吉尔的教学,她渐渐对意大利语的使用越来越流畅,借此也和庄园里其他工作人员的关系更加亲近。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两年过去了,金夕柚已经和庄园里的所有人打成一片,明面上亲密似家人。

也是熟了之后她才知道,姜媛只叮嘱他们近期不要让她看电子产品,让她好好养伤。

一开始苔丝跟着她是因为她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还语言不通,担心她出意外,这儿地处偏僻,附近的山林中时而有野兽出没。其次是当时的她从来不会笑,庄园里的人害怕她想不开自寻短见。

当地人的热情、慵懒、闲适,感染了她。在这片广阔无垠的田野上,金夕柚如同蓝天白云间飞过的鸟,自由自在。偶尔邻近的镇上有市集,她还能跟着苔丝一起出去看看。

她买了手机,尽管没几个人会给她打电话,但金夕柚可以接触到五花八门的信息,不至于和世界脱节太久。天知道在拆开快递盒子的那一刻,抚摸着冰凉的金属物体,金夕柚还是第一次体会到原来手机可以那么的温暖,足以熨帖人心。

单调乏味的生活里有了调味剂的加入,她开始写小说。

起初先用笔写在本子上,再借维吉尔的电脑一个个打成文档,后面顺利拿到稿费后金夕柚给自己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又把阁楼的一个仓库改成了自己的书房,把自己买的书全部搬了进去,每天的生活基本就是在书房里看书和写作。

六年前,账户里突然就不再有新的转账,金夕柚虽心有疑惑,还做了各种假设,但最终也无法证实。好在她日常花销不多,之前的汇款都有盈余,加上自己现在的小说能收到稿费,她给自己攒下了一笔还算不错的存款。

**

这儿夜晚的星星亮得惊人,似乎还能看到微亮的银河。早上,粉色的晨曦在古老的石板上投下杏仁糖色的光。空气干净,生活简单,一度让金夕柚迷失了自我。

有时候心想,或许这样的生活,她可以过一辈子。

但意外往往来得很突然,冒冒失失地闯进来,给了她当头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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