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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祝你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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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进一座宽阔的坟场,密集的坟丘让地标起伏不平,棺材都敞开着,里面有烈焰燃烧,传来悲鸣之声。

圣殿变成了兽窟,法衣也变为装满罪恶面粉的麻袋,复仇女神用爪子撕开自己的胸口,击打着自己的心脏然后尖声喊叫。——但丁·阿利吉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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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麦克白……

当谈论起莎士比亚的时候,你脑海中第一个想到的是他的喜剧,还是悲剧?

虽然大家都更偏爱大团圆的结局,但往往悲剧才是能住进人们心里的那个。

我一生最爱的人,是一部精心制作的小说。

经典的悲剧式收尾,在我心中撕扯出一道无法愈合、永远淌血的空洞,混合着铁锈味,在我呼吸的时候都会一抽一抽地疼。

我的父亲母亲祖籍在C市,后来移居美国,在旧金山生下了哥哥和我。

我是母亲在42岁时生下的,和哥哥相差11岁,从小我就追着哥哥的脚步,他是我非常尊敬与信任的人。

我的哥哥从小就有惊人的数学天赋,26岁从名牌大学的数学系博士毕业后,他想先回国发展一段时间,这样节假日他可以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父母工作忙,我们一家很少回国探亲,哥哥最喜欢江南水乡的风土人情,他在家乡C市找了份工作,在一所高中的国际班上教数学。

就算我觉得哥哥有些大材小用,也非常舍不得他离我那么远,但我尊重他的选择,没有撒娇和闹脾气。

我们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频率,兄妹关系并没有因为距离而变得冷淡,而且我们经常互相给对方寄手写的信件和明信片,这种传统又不失纪念意义的方式,也是我们两人之间的小秘密。

日子在无声中翻过一页又一页,在我吹完16岁生日蛋糕上的蜡烛后不久,从大洋彼岸传来了哥哥突然失踪的消息。

就在父母和我一头雾水之际,随之而来的还有“和学生私奔”的流言,甚至有关新闻还登上了报纸!

我的父母急忙办理了手续准备坐飞机回国,结果在赶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双双去世。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已经不在了,我们家在美国也没有什么亲戚,我彻底成了孤儿。

我一个人办完了父亲母亲的葬礼,又和学校请了一个长假,打算回国调查清楚哥哥的事情。

失踪地点在绯花镇,我根据学校给出的信息找到这个地方,找了家小旅店住下。

案子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失踪的人里不止有我哥哥,还有两个学生,都来自清雅高中。

恰逢此时是各个学校的春游季,好多学校为此都取消了今年的春游和其他外出活动。

我一个未成年,了解到的只有官方渠道发布的内容,以及镇子上道听途说来的小道消息,除了给我哥哥泼脏水外,都没有多大用处。

在此期间,祝家有个远房亲戚联系到我,我外祖父的妹妹,也就是我的表外婆自从嫁去C市隔壁的D城后,全家人一直生活在那里,她的小女儿结婚后和丈夫没有孩子,透露出想要领养我的意思。

我在与这位阿姨和她家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决定接受他们。

我回绝了美国那边提出帮忙的社会福利机构,搬到D城和养父母一起生活。我还主动表示要改名,跟着养父姓洛,他们叫我小瑾。

养父母对我很好,知道我在美国时已经学了几年的歌唱,他们就专门请了声乐老师来辅导我。怕我不适应国内的高考政策,又替我四处考察一些高中的国际班或者是专门的国际学校。

因为D城当时还没有相关学校,要上学的话得去邻近的C市或者A市,周一到周五寄宿在学校,周末他们来接我回家。

我想也没想直接选了C市的清雅,成了高二国际班的新生。

九月进入校园后,我充分利用课余时间,使出浑身解数发挥我的社交手段,四处打探那起“有名的”失踪案内情。

果然最了解学生的还是学生自己,我在其中反复听到了几个人的名字,他们比我大一届,目前上高三,其中两个已经转学,剩余三个还在清雅。

根据现有情报,仍在清雅的三人中,唐菲妮脾气骄纵、不好相处,王在野游手好闲、唯唐马首是瞻,倒是风夏,不光学习成绩优秀,更主要的是所有人都夸他性格温和脾气好,看上去是个不错的突破口。

听说他一开始想要申请的是英国的院校,后来突然改成了美国的学校,对我来说美国还不算陌生,我记住了他的录取大学,来年顺利成为了他的校友。

到了大学里行动就自由多了,我伪装成“凑巧”遇到风夏,在异国校园遇到同胞,又是老乡,还毕业于同一所高中,亲切感瞬间逐层递增到顶峰。

我曾经从戏剧社的学长那里得知他喜欢过一个同班女生,也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我看过她的照片,生了一双很好看的狐狸眼,眼角内勾外挑,眼神却非常干净。

要命的是,她也是当年那桩失踪案的受害者之一。

我做了很多美妆功课,努力通过妆容来向她靠近。经常是下课后回到宿舍,一边不吃晚饭,一边练习化妆,夜深的时候脸上的妆都是叠了厚厚几层。

从我的心中生出了空洞开始,我所做的每一步都是想要弄清楚所有发生在我哥哥身上的事情,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虽然我和哥哥因为时差的缘故常常错过对方的电话,但在看到未接来电后一定会立刻打回去。

而我的通讯录上至今为止还保留着一串通话记录,从我这边打出去三次,一直无人回拨。

旧金山时间是早上,北京时间是晚上。那一夜,是哥哥出事的日子。

它就像是一根细小的毛线,我双手紧握着它,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将其卷成了一颗球,只是它还不够圆满,因为还缺少一些证据,而我正在为此做准备。

我进入了哥哥所在的学校上学,追踪着案件相关人员之一的脚步,一步步地博取对方的好感,成为了他的恋人。

风夏的确如传闻中那样,是个让人如沐春风的谦谦君子,和他在一起时我感到轻松、自在。

但是人不是神,不可能是绝对完美的,人性的复杂堪比千万条粘在一起的蛛丝。

风夏之所以对外都是一副清朗如竹的模样,是因为他对人,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不交心。他在心房外筑起了高且厚的围墙,画地为牢般将自己困于此间,不想出来。

那些埋葬于他心底的秘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只能探知出冰山一角。

但是没关系,树挪死人挪活,前方没路我也要砍出条路来。

从内芯开始腐烂的苹果更可怕,因为表面依旧鲜红欲滴,吃到后面才会发现果肉已经坏掉的事实,前面吃下去的一时半会又吐不出来,恶心至极。

我知道自己看起来很正常,其实已经疯了。我无法摆脱这种隐蔽的疯狂,甚至它对我而言如同是咖啡因,我对它带给我持续的快感和能量而染上了瘾。

上瘾的还有唐菲妮。

在我读研期间,有一年暑假她和王在野来美国找风夏玩,正巧我的室友准备在家里开生日派对,邀请我们一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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