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溪看着他,用最后一丝力气说了四个字,“道歉,叫姐。”
这次的运动会,(3)班大获全胜,汉服秀拿了第一名,所有比赛项目综合下来,积分也名列前茅,校长兑现了“特别奖励”的承诺,给班里每个同学送上两个大礼包:一个文具包,一个零食包。
那几天,(3)学生天天抱着一袋零食啃,人越多薯片嚼得越清脆,越多人看辣条吃得越有味,还贱兮兮地抱怨:“校长发那么多零食,再不吃就过期了”,别提多招人恨。
林明溪也成了班里的宠儿,同学们欣赏她的汉服秀,感动她受伤也要跑完三千米的信念,每个人都对她充满了善意友好,林明溪第一次在校园生活中感到了温暖。
运动会结束了,可关于运动会的余波还没结束。
不知道是谁拍了林明溪跑步时的照片,上传到校园论坛上。
林明溪168的身高,四肢纤长,五官清丽,以前因为她性格冷漠,还有校园恶女的传闻,同学们都怕她,连带着觉得她的长相也带着一股煞气。
现在谣言破解,大家对她开始改观,突然间发现,其实她长得很好看。
尤其是她的那双眼睛,是好看的丹凤眼,眼头尖细,眼尾飞扬,没有表情的时候,带着逼人的压迫感,一笑起来,整个人神采飞扬,明艳极了。
她跑步的时候,面容平静,眼神坚定,高高的马尾在背后跟着跳跃,尤其她摔倒的那一刻,发圈散了,头发披在肩上,明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无助,可嘴角紧紧抿着,清傲又倔强,那种破碎又坚韧的生命力,像有魔力一般,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
那天晚上,论坛十分热闹,林明溪的照片被迅速顶起,留言里都是对她长相的评价。
“我的天,我被林明溪那张照片秒了,以前怎么没发现她那么好看?”
“是啊是啊,就像征战沙场的女战士,败局已定却不服输!”
“我也是!以前的林明溪我爱答不理,现在的林明溪我高攀不起。”
其中一条留言点赞数最高,还被发帖人置顶了:“从今天起,我就是林明溪的颜值粉,话说,咱们的校花大赛停了好久,是不是该发起新一轮投票了?”
屏幕前的韩书蕴看着帖子,右手死死攥着鼠标,因为太用力,指腹泛出一片惨白。
她输了,从各个方面,都输得好惨。
运动会上林明溪的一个汉服秀,不但让她沦为孤芳自赏的小丑,还被同学埋怨只顾自己好看。
她打听到(3)班租汉服的店铺,老板明确告诉她没有赞助过任何学生运动会,可想而知,租衣服的钱都是程至简出的。
程至简得有多喜欢她,才心甘情愿花这么钱,还不让她知道。
还有她最在意的校花头衔,也即将被林明溪撼动,是她太大意,竟然被一个小太妹全面碾压。
她打开手机找出高勋的号码,高勋一直在追她,是时候让他为自己做点事了。
KTV大厅,马兰兰正坐在前台玩电脑,自从这家店开业,她就没再去上过学,在这里当老板娘,心情不好还能骂员工出气,比上学舒服多了。
游戏又输了,马兰兰对着屏幕骂骂咧咧,这时,有人走进店里,马兰兰抬头,正对上章小蕊明媚的笑脸。
“哈喽,兰兰~”
章小蕊勾勾手指跟马兰兰打招呼,自从和孙义强在一起后,她就不再叫马兰兰“兰姐”了。
上次孙义强劫持林明溪不成,还惊动了警察,就跑回东庆避风头,章小蕊为了表示自己的真心,毅然追随他去了东庆,两人和好如初,章小蕊又如愿以偿当上了大嫂。
马兰兰不敢怠慢孙义强,连忙招呼服务员准备果盘。
孙义强在店里四处打量,这家KTV是他进军天吾的第一家店,必须经营好。
看了一圈,没看到高勋的身影,“高勋呢?”孙义强问。
“勋哥有事出去了,我打电话催他回来。”说着,马兰兰就要给高勋打电话。
高勋是孙义强的打工仔,对他言听计从,连带马兰兰也对他客客气气的。
“不用了,”孙义强挥挥手,“你把开业以来的运营流水调出来我看看。”
马兰兰打开电脑系统,孙义强坐在屏幕前查看。
KTV开业一个月了,马兰兰虽然没做过生意,但也能感觉出,店里生意并不好,她偷偷给高勋发了一条信息,催他快回来。
此刻高勋哪有功夫看她的短信,韩书蕴约他出来喝咖啡,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女神身上。
高勋对韩书蕴是一见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