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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三十日,大年初二,夜凌晨三点。】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整理乱的像一地鸡毛的思绪,从前看着厚厚的理论书,封面上写着《犯罪心理学》,他不知道我看这个。从最初的庭审制度,陪审团的心理状态,罪犯的状态,圈定的范围,诸多涉及再到最后应用的概念,越看便越觉得在相思无尽的时间里,看书是我离他最近的时候,有时候看的深了,映在我眼里的内容渐渐代替了他的模样。有时候我又看些杂书打发时间,看着时间越来越接近凌晨,回想最初去大学报道的那天,他问我,“到学校了吗”
我那时候笑,我说你都下班了,我怎么可能没到,忙糊涂了?
他又问我在做些什么,我将书放在被子上,我说在看书。他没问我看些什么,只是和我一样看了一眼时间,“再看十分钟就睡觉”
我笑回了一句消息,“好”
其实已经过去很久了。
渐渐意识到遗忘是件可怕的事。
我不想,悄无声息的遗忘掉他。
也不再常在夜晚里看着窗外的月思念。
相思是件浪漫的事。
写信也是。
一年,两年,三年,四年,这也许是四年多,也许是第五年,我却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了。
爱。
爱不会遗忘。
也许会在下一次重逢的时候记起。
也许是爱。也许是对年少时他提点我而念念不忘。他向我伸出援助的手,就像在拉当年的自己一把。
浪漫,可以说是人的记忆经由大脑,艺术加工而成。
没有人不喜欢美好的事物,没有人不喜欢纯粹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