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稚在沙发上翻了个身,那种和喜欢的人搭上话的甜意像气泡水一样在胃里翻腾,让他忍不住嘴角一翘。他斟酌了片刻,又发了一句:“我以前也常去,不过好几年没去了。现在变化很大吗?”
程澍:“摆在外头的炉子收进去了,楼上原来住人的位置现在改成了就餐区。”
游稚眼睛一亮,设计敏感直觉告诉他,这家店可能请了专业团队改造,顿时有种立马过去参观的冲动。但转念一想,既然楼上不住人了,店主肯定在附近另购了房产,而那片区域的均价……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银行卡里刚发的工资,顿觉唏嘘。
他回了句:“听你这么一说我都想过去看看了,也不知道味道还一样不一样。唉,早知道我也该去卖早点,搞不好现在已经攒出首付了。社畜打工打十年都攒不下一套厕所。”
消息一发出,他又觉得语气好像有些太丧,甚至像是在暗示自己很穷,想让程澍“雪中送炭”?犹豫要不要撤回,可又怕显得心虚,更矫情。他抱着手机哀嚎一声,在沙发上翻来覆去。
几分钟后,程澍回复:“什么时候想去看看,可以叫我。”
游稚看着这条消息,心头小鹿乱撞,大着胆子回了一句:“说起来……我还没吃午饭。”
接下来的半分钟内,他脑内自动排演了N种剧情走向:若是程澍没有回应,那大概就是委婉拒绝了;若是直接转移话题,那多半只是普通朋友对待。但还好,他很快等来了想要的回复:
“给我一个半小时。”
“啊啊啊啊!”游稚直接一头扎进沙发枕头里,滚了两圈,全身都在发热,心中狂呼:“霸总好,霸总妙,霸总真是呱呱叫!”
于是,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二十分钟内,他完成了洗澡、洗头、敷面膜、收拾指甲、挑衣服等一系列平日上班前绝对不会做的步骤。倒计时还有十分钟时,他收到了程澍的电话。
“我马上到。”对方声音温柔,“你们小区不让外车进,你可以出来了。”
“好。”挂断电话后,游稚一边往脖子上喷香水一边碎碎念,“怪不得言情小说都写霸总,就算被骗感情也值了……呸呸呸,冷静点冷静点,矜持一点,你又不是刚入圈的饥渴小0。”
他舔了舔嘴唇,忍不住胡思乱想:今天吃完晚饭会不会顺势……开房?二十几岁的男人果然没救,脑子里净是黄色废料。
可细想又不禁自嘲:说到底,我不就是单纯馋他身子吗?不过这身子,也确实值得馋。
在这一边走一边脑内飙车的过程中,游稚走到小区门口,刚好看见程澍的车缓缓停下。他摇下车窗,对他笑了笑。
那一刻,阳光落在程澍的侧脸上,眉眼含着温和笑意,整个人像是从电影画面里走出来的一样。
游稚心跳猛地一滞,脑中只剩两个字:完了。
我好像,真的喜欢上他了。
这次程澍开了一辆低调内敛的深灰色SUV,车身洁净如新,看得出日常保养极好。尽管他衣着没有刻意张扬,但身上的剪裁西装与那对低调却不失质感的袖扣,仍旧无声地提醒着两人之间不易跨越的阶层差距。即便游稚从衣柜里翻出最贵的一身行头,也依旧显得像是努力打扮的上班族,站在他身边,怎么看都有些“陪客户”的气息。
奇怪的是,游稚从没这么在意过穿着上的落差。他从小衣食无忧,父母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却总让他在同龄人中不显寒酸。然而遇见程澍之后,他第一次真切地意识到,原来所谓的“精致”,并不是价格标签可以堆砌出来的。
也许是因为喜欢,所以格外想要匹配。
他曾一度想冲动买下那件价格虚高的设计师品牌风衣,只因为觉得穿上它,或许就能更坦然地走在程澍身边。但他也清楚,虚荣这东西像一口井,越跳越深,等反应过来时,可能早已无路可退。
“好久不见。”程澍微笑着侧身看向他,嗓音低缓,“香水很好闻。”
“啊?谢、谢谢……”游稚脸颊一热,结结巴巴地回道,“你也……挺好闻的。”
啊啊啊,早知道就不喷了!他在心里懊恼地扯了下自己袖口。
程澍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最近在忙什么?”
“工作上的事比较多。”游稚赶紧转换话题,“哦对了,我前几天报名参加了那个国际设计比赛,顺便投了几张旧作品,现在在等初选结果。”
“你一定能入选。”程澍答得毫不犹豫。
“哈哈,借你吉言啦。”游稚挠挠头,语气轻松,“没进也无所谓,今年我任务比较重,不一定抽得出时间。”
程澍却道:“我不是在恭维你。我看过你的作品,真的很出色。”
游稚微微一愣,露出几分狐疑。程澍便继续说道:“去年我办公室重新装修时,让秘书去搜集几家公司案例,看到你们公司的宣传册,你的作品让我印象特别深刻。”
“你认得出来那是我画的?”游稚眨了眨眼,有点受宠若惊。
“你的风格太明显了。”程澍微笑。
“那你最后选了谁?”游稚好奇地问。
程澍露出一丝歉意:“最后董事会拍板选了一个独立工作室,说是‘看上去更有格调’。”
游稚笑了:“理解,你身为总裁居然还没决定权,挺不容易的。”
“我不就是个听董事会话的打工人嘛。”程澍也笑,自嘲地耸耸肩。
游稚被他逗得不轻,心想:这个男人真是太不走寻常霸总路了,不会乱开黄腔,不会装深沉,连自黑都这么自然,简直跟小说里那种总裁判若两人。
正值周末,车道上堵得水泄不通,两人一路慢悠悠地开了近两个小时才抵达801医院附近的主干道。程澍将车驶入旁边一家百货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后熄了火,说:“前面那一带在整修,没地方停车,咱们得走过去,大概五分钟。”
“没事。”游稚点头应着,心里却泛起一阵涟漪。
他太熟悉这条路了。从地铁站出来,走到“大娘小吃”再拐回医院,不过十来分钟。以前每次来找钢卓力格实习时,他们都走这条路,有时还会一人拎一碗冒着热气的粥边走边喝。那时候的日子虽然紧张,却有一种清贫又温暖的踏实感。
他咬了咬嘴唇,默念:不可以再想了。
可记忆就是这样,你越想控制它,它偏偏越是翻江倒海地涌上来。钢卓力格的轮廓如同刻进骨血一般,高大的肩膀、硬朗的线条、黝黑的皮肤、柔和的目光,甚至那句低声的“宝宝”,全都在心头一一浮现。
他闭了闭眼,拼命将那些过往压回去,然后跟上了程澍的脚步。
他告诉自己:不许再回头了。这一次,要看向眼前的人。
可他没意识到,那些最深的眷恋,从不是轻易能说“放下”就放下的。